曾經我都很愛美,我是班上的潮童,每月要買新衣服,衣櫥裡不穿的倒一大堆;
曾經我都很愛購物,好看的、便宜的都買,房裡滿滿飾品玩具。
我以為我可找到快樂。
直至我揹起背包遊世界,一年半載的日子,擁有的一切就只剩下那60L,我才發現,原來我要的快樂,可以這麼簡單。
4年沒買新衣服,鞋子只剩下兩對,破了才買;
當朋友說「好便宜啊!」的時候,我會說「如果我本來就不需要它,它多便宜都跟我沒關係呀。」
不是說為了旅行犧牲了甚麼﹐而是有些根本的價值觀被改變了﹐根本已不用刻意去控制購物慾。
雖然不知為何仍是那麼窮,但當一個背包已能盛載我生命所需的一切,原來可以很快樂。